本報訊 (記者 范智)安徽省委、省政府近日聯(lián)合印發(fā)《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這標志著河長制推行工作在安徽省全面展開。安徽省推行河長制將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huán)境、修復水生態(tài)為主要任務,并計劃于2017年12月底前,建成省、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四級河長體系,覆蓋全省江河湖泊,為實現(xiàn)河湖功能永續(xù)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在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中,安徽省分級設立河長,省級設立總河長,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省境內(nèi)長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及巢湖設立省級河長,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同時,分級設立河長制辦公室,省級河長制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省水利廳主要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省環(huán)保廳明確1名負責同志任第一副主任,省水利廳分管負責同志任副主任,省級河長會議成員單位聯(lián)絡員為河長制辦公室成員,并建立河長會議制度。
安徽省還要求,要統(tǒng)一思想,全力做好貫徹落實《工作方案》實施意見的起草,河長制辦公室組建方案,河長會議、信息共享、工作督察等制度制定,把全面推行河長制作為當前的重中之重謀劃好、落實好。
安徽省還將召開第一次省級河長會議,為全面展開推行河長制工作夯實基礎。
來源:中國水利報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