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級河長制終身追責 招募民間河湖監(jiān)督員 貴州年底前全面落實河長制
 

  本報訊 (記者 王偉康 通訊員 袁超 劉鵬 劉珊宇)記者25日從貴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貴州已正式下發(fā)全面推行河長制總體工作方案,將于今年年底前全面落實河長制。同時,貴州將河長制推行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jù),實行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貴州明確由省委書記、省長擔任省級總河長,同時兼任貴州最大河流烏江干流及其流域內(nèi)6座大型水庫的省級河長;分管水利和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副省長擔任省級副總河長,并分別兼任一條重要河流的省級河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xié)的省級領導各擔任一條重點河流(湖泊、水庫)的省級河長;貴州各市(州)、縣(市、區(qū)、特區(qū))、鄉(xiāng)(鎮(zhèn))、村對流經(jīng)本行政區(qū)域的每一條河流(河段、湖泊、水庫)均明確一位相應級別的領導擔任河長。

  貴州在烏江、赤水河等八大水系干流及主要一二級支流、縣級以上168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以及重點湖庫,聘請水利專家、環(huán)保專家、環(huán)保組織負責人或招募一名志愿者義務擔任民間河湖監(jiān)督員。

  貴州還將開展“百千萬”清河行動,推動河長制盡快見成效。“百”指的是選取100條河流(其中省管14條,加上每個縣、市、區(qū)、特區(qū)各選一條)開展重點執(zhí)法檢查,啟動“清暢整治行動”;“千”指的是對全省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1059條河流開展“清岸清水活動”,并納入河長制考核評估;“萬”指的是各縣(市、區(qū))根據(jù)轄區(qū)內(nèi)河流實際需要,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聘請萬名巡查保潔員負責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潔工作。

  來源:中國水利報 2017年4月28日

王偉康 袁超 劉鵬 劉珊宇
責任編輯: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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